产品种类 | 薯粉类:以薯类为原料,经蒸煮(或不蒸煮)、干燥、粉碎而制成的粉状产品。 |
序号 |
检验项目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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指标要求 |
依据法律法规或标准 |
检测方法 |
1 |
二氧化硫残留量
备注:仅限魔芋粉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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食品添加剂 |
≤0.2
g/kg
备注:最大使用量以二氧化硫残留量计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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GB 2760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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GB 5009.34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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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 |
铅(以Pb计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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污染物 |
≤1.0
mg/kg
备注:适用于蔬菜制品。以Pb计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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GB 2762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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GB 5009.12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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3 |
沙门氏菌
备注:仅限熟制预包装食品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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微生物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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GB 29921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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GB 4789.4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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4 |
金黄色葡萄球菌
备注:仅限熟制预包装食品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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微生物 |
n=5,c=1,m=100,M=1000
CFU/g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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GB 29921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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GB 4789.10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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抽检依据 |
下列文件凡是注明日期的,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细则。凡是不注明日期的,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细则。 GB 2760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 GB 2762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污染物限量 GB 4789.2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微生物学检验 菌落总数测定 GB/T 4789.3-2003 食品卫生...更多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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抽检要求 |
1.抽样型号或规格 预包装食品或非定量包装的食品。 2.抽样方法及数量 生产环节抽样时,在企业的成品仓库,从同一批次样品堆的4个不同部位抽取相应数量的样品。干制薯类(马铃薯片)抽取样品量含油型不少于2.5kg,且不少于12个独立包装,非含油型不少于1.5 kg,且不少于8个包装。除干制薯类(马铃薯片)外抽取样品量不少于1kg,不少于4个...更多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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检验应注意事项
流通环节和餐饮环节从大包装中分装的样品不检测微生物。 |
判定原则与结论
原则上按照细则中检验项目依据的法律法规或标准要求判定,若被检产品明示标准和质量要求高于该要求时,应按被检产品明示标准和质量要求判定。 出具抽检检验报告,检验报告中检验结论按如下方式作出判定: 1.检验项目全部符合相应依据的法律法规或标准要求的,检验结论为:“经抽样检验,所检项目符合××××要求”。 2.检验项目有不符合相应依据的法律法规...更多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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